記者昨日(3月27日)從廣東省物價局獲悉,即日起,全省21個市縣開展城市生活污水處理成本調查工作,其中廣州、深圳、東莞等珠三角城市需選取市內3家污水處理企業(yè)的數(shù)據(jù)上報。
之前的數(shù)據(jù)對比發(fā)現(xiàn),國內主要城市的污水處理率高于廣州,但成本和收費均低于廣州。
污水處理收費需成本依據(jù)
為更好地推動資源價格改革,為污水處理收費改革提供成本依據(jù),省物價局昨日下發(fā)通知,根據(jù)《廣東省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(jiān)審目錄》(粵價[2007]66號)的規(guī)定,決定對全省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單位2007年~2008年的污水處理成本進行調查。調查對象為各地級以上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、建制鎮(zhèn)已投產并運行一年以上的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單位,各單位需上報污水處理工藝、等級,設計年污水處理量、實際年污水處理量;職工人數(shù)、職工工資總額等情況,以及財務情況、運營成本以及管網折舊費用等數(shù)據(jù)。該調查將于4月20日完成。
廣州市現(xiàn)行居民生活污水處理費為每噸0.7元,去年底舉行的城市污水處理收費聽證會討論上調收費標準,會上污水處理的成本問題成為代表和專家的爭議焦點。
市建委提交的聽證報告顯示,廣州2007年投入到污水處理的總成本為13.4億元,日處理量約為159萬噸,四大污水處理廠的平均成本為每噸2.37元,據(jù)了解,在各項成本構成中,比重最大的是企業(yè)固定資產折舊費,平均比重為48%,最高比重為51%。經過廣州市價格調查隊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成本監(jiān)審,污水處理費成本有所壓縮,但每噸仍超過2元。
經過聽證會討論和市政府審批,廣州市區(qū)今年7月上調污水處理收費標準,新方案推進居民生活類污水階梯式收費。
成本應剔除折舊虛擬費用
對比發(fā)現(xiàn),國內主要城市的污水處理率高于廣州,但成本和收費均低于廣州。曾參加聽證會的代表錢東奇認為,廣州污水治理企業(yè)的改制問題是造成成本提高的原因之一。西朗水廠是中外合資企業(yè),是產業(yè)市場化改革的試點企業(yè),但其污水處理的單位成本比其他三個廠都要高,處理率卻是最低的,證明廣州的BOT改制存在缺陷。
廣州市污水治理公司一陳姓負責人表示,“2.37元/噸”是完成成本,包括外部管網建設、初建投入、征地費用和折舊費用等,但其他城市提供的數(shù)據(jù)只是處理成本和企業(yè)基本運營成本。由于成本數(shù)據(jù)過高,在聽證會上也引起代表的質疑,有聽證代表和人大代表指出,污水治理是政府的公共開支,公共事業(yè)的成本已經由政府承擔了,不應再轉嫁給市民,把折舊和基礎建設費用分攤出來就更不應該。
在廣州社情民意調查中心的專家座談會上,根據(jù)專家意見和成本核算報告,剔除折舊虛擬費用,財務費用虛增因素和西朗廠因素,并按聽證方案提供的三廠實際支出和實際處理量計算的每噸0.55元成本推算,市屬廠含財務費用的污水處理成本大約為每噸0.75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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