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-07-31 02:26:53
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向大會提交議案462件,大會主席團將這些議案分別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,由各專門委員會依法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交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。12月25日,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分別聽取了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。
全國人大環(huán)資委的審議報告指出,全國人大環(huán)資委廣泛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意見,并結合環(huán)資委立法和調研的各項工作,認真研究了各項議案,并召開了委員會全體會議,對議案辦理意見進行了全面審議。在交付環(huán)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審議的30件議案中,要求制定法律11部,修改法律6部。目前已經列入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(guī)劃的有:制定海島保護法、制定自然保護區(qū)法,修改土地管理法、修改大氣污染防治法等4項。
關于環(huán)境保護法的修改,審議報告表示將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(guī)劃的要求,由全國人大環(huán)資委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繼續(xù)開展環(huán)境保護法修改的研究論證工作,視情提出有關立法建議;審議報告針對代表議案提出的關于制定土壤保護法、關于修改海域使用管理法、關于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、關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、關于加快流域立法、關于制定湖泊保護法、關于加強地下水資源保護立法、關于制定海岸帶管理法、關于制定船舶油污損害賠償法、關于制定農業(yè)污染防治法、關于制定氣象災害防御法、關于動物保護立法等12項立法表示,目前有些處于立法前期研究階段,有些需要通過制定行政法規(guī)和地方性法規(guī)落實,暫不考慮修改法律或專門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