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目標的制定是“后京都”時代談判中存在最大分歧的內(nèi)容。日本預計將于今年6月宣布它的2020年排放目標。日本認為,其自身的能效水平已經(jīng)較高,因此和其他發(fā)達國家相比,日本達到相同的排放目標所需的費用會更高。
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(IPCC)認為,發(fā)達國家在2020年削減25至40%的溫室氣體排放是適當?shù)男袆?。日本?nèi)閣氣候政策顧問鐮形宏(Hiroshi Kamagata)說:“我們認為40%的減排目標無法完成。”
上周,日本發(fā)布了它在2020年達到各個溫室氣體減排水平的情形報告,這也為日后該國工業(yè)界、官員、學者和非政府機構(gòu)進一步討論奠定了基礎。
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,鐮形宏說:“我們分析了如果發(fā)達國家需要達到25%的減排量,那么各國所應承擔的責任。”他說,為了完成嚴格的減排目標,日本必須采取不同的政策手段,包括參與歐盟的強制性碳減排交易。但討論這些選擇目前還為時過早。
日本政府的研究表明,如果沒有嚴格的政策標準,日本不太可能在2020年時將溫室氣體排放在1990年基礎上削減14%或更高。
清潔能源專家則認為,嚴格的減排目標有助于日本工業(yè)的進一步發(fā)展,提高能效并削減成本。新發(fā)表的情景分析報告指出,到2020年根據(jù)目前的投資趨勢,碳排放可能會增加6%。世界自然基金會負責日本氣候變化項目的主任山岸直幸(Naoyuki Yamagishi)說:“6%的排放增加預測很讓人失望。”
根據(jù)《京都議定書》,日本在2008到2012年間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應在1990年基礎上削減6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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