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民以食為天,土好才能糧好。”福建省環(huán)保廳有關負責人坦言,跟大氣和水污染相比,土壤污染更具有隱蔽性、累積性和不可逆性,提升防治能力刻不容緩。
為避免“盲人摸象”,早在2006年,福建省就啟動全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。2015年,福建省又對部分重點企業(yè)及原土壤調查中異常點位周邊土壤進行了加密調查,進一步“摸清家底”,當年10月,福建省啟動《實施方案》編制工作,邀請了起草國家“土十條”的環(huán)保部環(huán)境規(guī)劃院專家團隊把關指導,同時深入各地、各部門廣泛調研和論證。
“地方版‘土十條’不能簡單地照搬照抄國家‘土十條’。畢竟,全國不同地區(qū)的土壤、環(huán)境和經(jīng)濟發(fā)展狀況千差萬別,必須因地制宜、量身打造,才能更接地氣、更具實操性。”該負責人介紹,福建省“土十條”在不折不扣完成國家下達的“硬任務”的同時,與《國家生態(tài)文明試驗區(qū)(福建)實施方案》《福建省生態(tài)文明體制改革實施方案》等政策無縫銜接,體現(xiàn)福建特色,并堅持問題導向、分類施策。
如,考慮到福建省果園、茶園等分布面積廣等因素,《實施方案》確定福建省農用地土壤環(huán)境管理以耕地和園地為重點。在重點污染物上,基于對福建省土壤污染狀況分析,《實施方案》因地制宜確定我省土壤治理以有色金屬礦采選、有色金屬冶煉、石油加工、化工、電鍍、制革、鉛酸蓄電池等7大行業(yè)為重點監(jiān)管行業(yè)。在切斷土壤污染來源、保護好未污染土壤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,將農用地分為優(yōu)先保護、安全利用和嚴格管控三個類別,分別采取相應管理措施,把污染防治關口前移,切斷污染來源。
根據(jù)《實施方案》,到2020年,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1%左右,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0%以上。到2030年,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達到95%以上,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率達到95%以上。為強化落實,《實施方案》提出防治工作的10條任務共34項具體措施,每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和參與部門。
據(jù)了解,土壤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將納入黨政領導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保護目標責任考核體系,考核結果作為地方自然資源資產(chǎn)負債表和黨政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(chǎn)離任審計的重要內容,以及對地方領導班子、領導干部及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綜合考評的重要參考。
作者:潘園園 林祥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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