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4日消息,在江蘇省政府日前轉發(fā)的江蘇省環(huán)保廳、建設廳《關于加強全省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作的意見》(下稱“意見”)中,提出利用經濟杠桿形成污泥處置價格體系,按照“污染者付費,治污者受益”的原則,綜合考慮污泥種類、性質、處置方式、收益等因素,制定出臺污泥處置收費政策。根據規(guī)定,到2008年,蘇南地區(qū)污水處理費調整為每噸1.3元~1.6元,蘇中蘇北地區(qū)調整到每噸1.0元~1.2元,從污水處理費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,專項用于污泥處置。江蘇省各地要認真落實相關收費政策,保障污泥處理費的來源,確保污泥處置企業(yè)的正常運行。
“意見”同時要求,完善污泥處置多元化投入機制,各級政府要按照“誰投資、誰收益”原則,制定出臺相關政策措施,促進污泥處置市場化運行,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,鼓勵社會各類投資主體參與污泥處置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。對污泥處置過程中的資源化工程給予政策性扶持,引導企業(yè)積極采用能量回收和資源利用的技術工藝來處置污泥。污水處理廠可以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污泥,但必須杜絕二次污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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