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“中央社”報道,臺當局“環(huán)保署”3日表示,臺垃圾運至焚化廠焚化后的底渣,從2003年起至2008年底,累計再利用量達172萬公噸,回收36萬公噸鐵及6萬公噸非鐵金屬,回收的有價資源高達新臺幣7.8億元。
“環(huán)保署”指出,島內垃圾回收率從1998年5%,提升到2008年底已超過41%,平均每人每日垃圾清運量,也從每人1.143公斤,降至0.520公斤;垃圾處理已有9成以上采焚化處理,從焚化廠操作過程發(fā)現(xiàn),資源物及不適合進焚化廠之廢棄物已經越來越少。
“環(huán)保署”表示,焚化后的底渣再利用率達到53.2%,可有效減少底渣進入掩埋場,延長掩埋場使用壽命;以2003年至2008年累計再利用量估算,總共節(jié)省114萬立方公尺的掩埋容積及6.5億元處理費;累計再利用量達172萬公噸,回收36萬公噸鐵及6萬公噸非鐵金屬,回收的有價資源達7.8億元,如果沒有焚化,這些物質價值可以再多一倍達16億元。
“環(huán)保署”指出,底渣還發(fā)現(xiàn)有鐵罐、瓦斯桶、皮球等,這些物質在焚化過程中無法被焚化;此外,每年大概可撿出約新臺幣100萬元的硬幣。
“環(huán)保署”表示,垃圾焚化后的底渣,在過去都需要送進掩埋場掩埋,臺灣地狹人稠,要設置掩埋場已經越來越困難,歐美日等國家早已將經過處理焚化底渣,作為道路基底層、步道用磚、隔間墻填充材料及低強度混凝土制品,將現(xiàn)有掩埋場考慮留作處理重大事件產生大量廢棄物緊急狀況使用。
“環(huán)保署”指出,臺受限于焚化底渣工程質量仍未受工程單位信任,施工規(guī)范未將底渣視為工程材料,目前僅應用于管溝回填運用。“環(huán)保署”提醒,民眾將垃圾分類做得更仔細,經焚化后的底渣質量也將更好,能獲得相關單位的信賴,所制成的再利用產品價值可以提升,未來底渣再利用范圍可以再擴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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